正风在行动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警务资讯>历史性专题>正风在行动 > 详细内容

清远市公安机关“正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作者:365备用网址官方网站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问题,进一步端正“庸懒散软”等各种不良作风,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市实施清远市“正风”行动。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政府《清远市“正风”行动工作方案》(清委办[2012]8号)的要求,为确保此项活动在全市公安机关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正气,针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治庸问责工作。通过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和职工的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努力形成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公安机关精神面貌大改观、队伍作风大转变、警务效能大提升,为推动清远市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一、工作目标

把清远市“正风”行动作为深化公安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的有效载体,在年初与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起部署,在年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科学发展观考评工作一并考核,形成每年的“规定动作”,通过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使治理“庸懒散软” 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逐步凸显成效和亮点,形成具有清远公安特色的治庸问责长效机制。

一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政治修养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学习氛围明显增强。形成“一把手”主动负责,领导干部勤政善政,各级干部恪尽职守,“庸懒散软”现象基本消除,全市公安机关上下奋勇争先、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

二是机关运作更加高效。机关权责更加明晰、行为更加规范、运转更加协调、信息更加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增强,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是治庸问责成效显著。治理“庸懒散软”问责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使广大民警不会、不能、不敢“庸懒散软”。庸官、懒官、逍遥官得到治理,敢负责、能负责、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获得重用,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执行力显著增强。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

四、工作重点

通过治庸、治懒、治散、治软,大力整治队伍中存在的“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软”问题,迅速向“庸懒散软”亮剑,掀起对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的“问责风暴”。

具体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庸”的行为:就是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主要表现为: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上级决策和部署执行不力,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看似忙忙碌碌,实则碌碌无为;只占位子,不愿尽责,不思进取,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

“懒”的行为:就是懒于学习、懒于做事、懒于创新。主要表现为:不想干事,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工作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

“散”的行为:就是纪律松散、作风涣散、形象懒散。主要表现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为所欲为;作风粗暴,态度冷硬,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组织纪律观念差,制度形同虚设,自由散漫,松松垮垮,上班迟到早退或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开会开小差、玩手机、打瞌睡,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等。

“软”的行为:就是组织瘫软、监督稀软、管理松软。主要表现为:班子软弱涣散,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怕接触矛盾,怕深入群众,遇到问题不敢直接面对、大胆负责;履职能力弱,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等。

五、治理措施

开展“正风”行动,大力治理“庸懒散软”的措施主要是“五个一”:

()完善一个监督平台

 通过实行“阳光投诉”、推广“公开评议”、拓展“网上督察”领域,逐步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平台。

阳光投诉。通过媒体、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开“庸懒散软”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庸懒散软”举报箱,畅通群众对“庸懒散软”的投诉渠道。对“庸懒散软”投诉件建立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实名举报原则上10个工作日之内回复受理情况,对所反映的“庸懒散软”一经查实,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实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

公开评议。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单位网站、党务公开栏等公开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公述民评”采取即时评议、不定期抽检评议、年终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时评议就是在窗口部门开展争创“五星示范窗口”活动。服务窗口一律设置电子评价器,让群众直接进行星级的评定;年终综合评议就是将实施“正风”行动工作情况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科学发展观考评一并考核。对排名中下的单位,本年度不能评为各类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个人;排序倒数后3名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免职处理;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主要领导职务。

网上督察。充分发挥公安网上督察系统的功能,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一网式”审批和“并联审批”的督察力度,提升系统的业务量和审批效率;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察力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督察力度,提高职能部门处理群众网上投诉的效率,对不按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群众来信的单位予以问责;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督察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财政资金运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督察力度,探索纳入“网上督察”领域的方法。

(二)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创新工作方式,推行效能监测机制。要充分发挥公安廉政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的监督职能,建立一支“效能监督员”队伍。监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通过建立效能监督员直接反馈的工作机制,开辟效能投诉的“绿色通道”,实现对各级公安机关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庸懒散软”现象特别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以及作风粗暴、态度冷硬等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三)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由市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结合年终开展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和科学发展观实绩考评,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考核,重点治理履职不力、重权轻责,不在状态、平庸无能、得过且过、回避问题,不敢担当等问题。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实施跟踪复查,复查后仍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曝光一批“庸懒散软”典型案例

市局组织纪检督察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实地暗访、电话暗访(回访)、视频监控等多种途径,不定期到各窗口、办事大厅、执法现场等进行暗访。暗访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参与赌博和其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将暗访发现的“庸懒散软”等问在全市公安机关进行通报,对“庸懒散软”行为坚决予以公开曝光。

(五)建立一套治庸问责工作长效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对“庸懒散软”等问题要根据《清远市机关治理庸懒散软问责暂行办法》依法追究责任,形成良性的问责导向。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书面告诫、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处理;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对其进行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追究相应责任。制定“庸懒散软”举报投诉工作办法和“庸懒散软”明查暗访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正风”行动的开展,形成全市公安机关治理“庸懒散软”的问责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治庸问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整改到位,确保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清远市公安机关“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组长:何国森,清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陈海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

        黄耀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

刘伟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

      林金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

      赖水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

      祝万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

      何海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

朱国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刘国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蔡广兴,市公安局党委员、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长。

      何备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指挥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蔡广兴同志兼任。副主任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成秋红,政治处副主任何敏雄,公安局副督察长、督察支队长徐森泉。工作人员由市局纪委、政治处、指挥中心、督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切实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通报,发现“庸懒散软”等纪律问题要进行问责。

2.政工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干部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完善“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通过对部门职责进行清理、规范,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

3.宣传部门要统筹协调新闻媒体,紧紧抓住治庸问责的焦点问题,加强新闻宣传,树立一批正面典型,通过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曝光一批“庸懒散软”行为和干部,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治庸问责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4. 窗口服务部门要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努力提高窗口办事能力。设置电子评价器,积极开展争创“五星示范窗口”活动。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正风”行动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廉风和畅”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转变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该项工作与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既抓住重点科学谋划,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加强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